> **来源:[研报客](https://pc.yanbaoke.cn)** # 《金融法》总结 ## 核心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草案于2026年3月正式公开征求意见,标志着中国金融领域基础性立法工作的阶段性成果。该草案旨在构建一个统一的上位法律框架,以协调现行分业监管体系,提升监管透明度与一致性,明确中央金融委员会的统筹协调机制,并推动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 ## 立法进程回顾 《金融法》的推进历经四年,关键时间节点如下: - **2022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金融稳定法》征求意见稿 - **2022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完成首次审议 - **2023年3月**:中央金融委员会组建,取代原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 - **2024年6月**:《金融稳定法》完成二次审议 - **2024年7月**:二审稿对外公布 - **2025年**:《金融法》首次被纳入全国人大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 **2026年3月**:草案全文公开,意见征集期为一个月 ## 主要观点 1. **统一法律框架** 《金融法》拟在现有分业立法基础上,建立统一的上位法,与《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信托法》等形成分层衔接,提升法律体系的整体性和协调性。 2. **监管原则法定化** 草案将实践中广泛应用的监管原则,如穿透式监管,纳入法律框架,有助于减少执行层面的不一致,增强监管的可预期性。 3. **央行职能明确** 中国人民银行在货币政策、宏观审慎管理及金融稳定维护中的职责被进一步法定化,强化其在跨部门监管中的协调角色。 4. **制度型开放导向** 草案提出推动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加强宏观金融政策协调与监管合作,参与全球金融治理,有助于提升中国金融机构在跨境业务及国际资本市场中的合规透明度。 5. **监管协调机制制度化** 中央金融委员会的统筹协调机制被纳入法律框架,为跨部门监管提供更明确的制度依据。 ## 关键信息 - **监管透明度与一致性**:《金融法》的推出将改善监管和法律框架维度评分,提升金融机构对合规要求的可预期性。 - **风险处置机制**:草案将宏观审慎管理、风险处置及非法金融活动治理纳入统一框架,为政策工具提供更明确的法律支持。 - **对金融机构的影响**:尤其对跨区域经营及外资机构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降低监管套利空间,提升经营环境质量。 - **评估框架意义**:在惠誉博华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评级方法中,经营环境评分涵盖监管和法律框架维度,该维度的改善将对机构信用评估产生正面影响。 ## 全球监管框架比较 | 经济体 | 统一金融基本法 | 监管架构模式 | 核心监管立法 | 统筹协调机制 | |--------|----------------|--------------|----------------|----------------| | 美国 | 无 | 多头分业(Multi-agency) | Dodd-Frank Act(2010)、Gramm-Leach-Bliley Act(1999) | FSOC(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 | | 欧盟 | 无 | 统一指令+成员国执行 | MiFID II、CRD IV、Solvency II | ESRB(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 | | 英国 | 无 | 双峰监管(Twin Peaks) | Financial Services Act 2012 | FPC(金融政策委员会) | | 日本 | 无 | 相对集中(单一监管机构) | 《银行法》《金融商品取引法》《保险业法》等 | 金融厅(FSA)统一监管 | | 中国 | 有(立法中) | 集中统一(行政主导) | 《金融法》草案(2026)+各行业单行法 | 中央金融委员会 | ## 影响评估 从对金融机构信用评估的视角看,《金融法》的推出将对经营环境产生正面影响,但其效果将取决于执行层面的信息共享、职责落实及问责机制。制度安排本身不必然转化为实际效果,监管协调机制的完善将是一个渐进过程。 ## 分析师信息 - **刘萌**,CFA +86(10)56633822 meng.liu@fitchbohua.com - **彭立**,FRM +86 (10) 5663 3823 li.peng@fitchbohua.com ## 媒体联系人 - **李林** +86 10 5957 0964 jack.li@thefitchgroup.com ## 免责声明 本报告基于公开信息编制,不构成投资建议,亦不对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作出保证。报告内容仅供参考,使用后果自负。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引用本报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