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清算银行-从点击到索赔:大型科技公司进军保险的新兴趋势和风险(英)-2023.8-43页_1mb
报告摘要
一、金融科技巨头进军保险行业
随着数字技术的迅速发展,科技巨头(Big Tech) 正在从风险承担者、中介以及服务提供商三个维度切入保险业务。在中国、欧洲和东南亚等地区,通过设立保险公司、嵌入式保险平台和搭建互联网保险市场等方式,他们已初步形成了全球范围内的保险服务雏形。
比如,中国金融科技巨头如蚂蚁集团——联合 的支付宝与腾讯共同筹建众安保险。蚂蚁集团在2013年设立众安,使后者成为全球首家互联网保险公司,其嵌入式保险方式对电商用户实现无缝接入,获得消费者广泛接受。海外巨头则偏向于服务提供方,尤其是云计算和AI技术,构建保险行业生态。
二、保险业务存在的监管挑战与风险
基于数据驱动和用户规模优势,科技巨头的进入为保险行业带来了产品创新、成本效率提升等福利,但也产生了日益依赖和市场集中风险。如中国科技巨头蚂蚁集团通过嵌入式产品占有国内互联网保险市场约10%份额,影响深远。科技巨头的本地化运营、平台用户粘性以及考验保险监管者独立监督的“超级平台”特征,对传统保险监管提出了重大挑战。
当前监管框架覆盖大科技公司使用服务质量提供四个主要方面:技术云服务、数据服务、健康服务及广告营销,大多仍为来源于从属服务的执行层面监管,较难对它们深层运营行为进行预控。
三、监管改进建议与未来展望
国际组织与各国保险监管机构建议优化监管追溯机制,提升系统风险识别能力。例如应用国际保险核心原则(ICP)扩展“集团级”监督手段,将子公司控制权、信息披露以及集中于一家科技服务提供商可能带来的风险纳入监管视野。
此外,建议推动国际监管协同比中美监管政策协调,考虑制定并统一适用于大科技企业的数字经济特定标准。基于共同路径的解决战略,将有效避免衍生金融风险扩散的同时,加强元数据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通过科学监管与技术渗透的结合,大科技公司驱动的嵌入式保险与服务创新可以最大程度地服务于社会,同时满足用户对数字金融服务的便捷性、合规性与公平性需求。监管框架的发展应以平衡创新与风险为依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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