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8-浙商证券-非银金融_中国RWA监管框架落地_香港Web3产业迎新变局_3页_298kb
报告摘要
中国RWA监管框架落地,香港Web3产业迎新变局总结
核心内容
2026年2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外汇局等八大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同时证监会发布《关于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的监管指引》。此次政策标志着中国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正式定义RWA(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并为境内企业赴海外开展RWA业务提供了明确的监管框架和工作机制。
主要观点
- 监管范围扩大:从原先的“虚拟货币”扩展至“虚拟货币和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RWA)”,政策覆盖更广,更加全面。
- 跨境监管机制明确:境内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也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但经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可依托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开展RWA相关业务。
- 监管原则清晰:遵循“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原则,由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监管,确保业务合规性。
- 强化生态治理:新增对“明知或应知”非法向境内提供服务的境内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加强了对市场行为的监管力度。
- 推动RWA常态化发展:政策支持境内主体及境内金融机构境外子在境外合规推进RWA业务,有助于推动香港成为全球数字资产中心的重要一环。
关键信息
RWA分类监管
- 外债类RWA:以境内权益为基础,在境外开展外债形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
- 资产证券化类RWA:以境内权益为基础,在境外开展类资产证券化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
- 股权类RWA:以境内权益为基础,在境外开展具有股权性质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
- 其他形式RWA:以境内权益为基础,在境外开展的其他形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
证监会监管指引
- 境内备案主体需向证监会备案,提交备案报告及境外全套发行资料。
- 强调对基础资产、代币发行方案等信息的完整披露。
监管要求
- 境内金融机构境外子及分支机构需配备专业人员及系统,落实客户准入、适当性管理、反洗钱等要求。
- 中介机构及技术服务机构需向相关管理部门报批或报备。
新老政策对比
| 项目 | 2021年通知(银发〔2021〕237号) | 2026年新规 |
|---|---|---|
| 监管对象 | 仅限于虚拟货币 | 扩展至虚拟货币和RWA |
| 监管范围 | 境内禁止 | 跨境监管 |
| 服务提供 | 境外单位不得向境内提供服务 | 有条件允许境外服务提供 |
| 生态治理 | 未提及 | 强化经营主体登记与广告管理,新增责任追究机制 |
投资建议
- 行业评级:看好(维持)
- 关注核心参与方:数字资产交易所、境内金融机构境外子、技术服务机构。
- 投资观点:RWA作为实体经济融资工具,政策新规有助于其合规化、规范化发展,推动香港Web3产业进入常态化、规模化发展阶段。
风险提示
- 香港政策推进不及预期
- 全球流动性边际收紧
- 市场风险偏好下降
- 数字资产价格大幅下滑
投资评级说明
- 买入:行业指数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超过20%
- 增持:行业指数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在10%至20%之间
- 中性:行业指数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在-10%至10%之间
- 减持:行业指数相对沪深300指数跌幅超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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