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世界发展银行全球_Regional_Carbon_Pricing_for_International_Maritime_Transport___Challenges_and_Opportunities_for_Global_Geographical_Coverage_26页_851kb
报告摘要
区域碳定价在国际海运中的挑战与机遇
核心内容
本论文探讨了国际海运领域实施区域碳定价政策的挑战与机遇,分析了不同区域碳定价措施的设计及其对全球气候治理的潜在影响。研究指出,尽管全球统一的碳定价方案(如基于燃料的碳税)被认为是海运碳减排最有效的方式,但鉴于全球协议难以达成,区域措施可能成为替代方案。
主要观点
-
全球燃料税的优势
全球燃料税被认为是目前最有效和最经济的碳定价方式,其税率应与碳的社会成本相匹配。然而,由于全球协议难以实现,区域措施成为第二选择。 -
区域碳定价的三种主要类型
论文重点分析了三种区域碳定价方案:- 第一/最后一段船舶措施(i):对运输货物至或来自某一国家港口的船舶在首段或末段排放进行碳定价。
- 基于时间的措施(ii):对在特定时间段内进出港口的船舶排放进行碳定价。
- 全航程货物措施(iii):对货物全航程的碳排放进行定价,覆盖整个运输过程。
-
区域措施面临的挑战
区域碳定价面临诸多法律、经济和政治障碍,包括:- 管辖权问题:对于在国际水域产生的排放,国家是否拥有管辖权存在争议。
- 数据可得性:获取准确的船舶排放数据是实施区域碳定价的关键难题。
- 环境有效性:部分措施可能难以有效减少整体排放。
- 避税问题:船舶可能通过改变燃料来源或路线规避碳定价。
- 竞争力影响:碳定价可能对航运公司造成成本压力,影响其国际竞争力。
- 发展中国家差异:区域措施可能对发展中国家不公平,需要考虑其特殊性。
- 激励全球协议:区域措施可能为未来达成全球碳定价协议提供激励。
-
全航程货物措施的优势
论文指出,如果设计得当,全航程货物措施在环境有效性、避免避税问题和激励全球协议方面具有显著优势,但这一方案在现有文献中被忽视。
关键信息
- 国际法与管辖权:区域碳定价措施的实施依赖于有效的管辖权基础,包括国籍原则、保护原则、普遍性原则和效果原则。
- 港口国管辖权:港口国可以通过对进入其港口的船舶实施监管来建立管辖权,但其适用范围可能受到限制,尤其是对全航程货物措施。
- 旗国管辖权争议:船舶同时受港口国和旗国管辖,但旗国的管辖权可能仅限于执行,而非制定政策。
- 效果原则的适用性:效果原则可能为区域碳定价提供法律依据,但其适用性仍存争议,需进一步探讨。
区域措施的比较分析
- 第一/最后一段船舶措施:适用于特定航段,但可能无法覆盖全航程排放。
- 基于时间的措施:适用于特定时间段内的船舶活动,但可能难以准确计量全航程排放。
- 全航程货物措施:覆盖全航程排放,具有更高的环境有效性,但面临更复杂的法律和经济挑战。
结论
论文认为,区域碳定价措施虽非最优解,但若设计得当,可以作为全球碳定价协议的补充。全航程货物措施因其全面性和有效性,应成为区域政策设计的优先考虑方向。然而,其实施仍需解决管辖权、数据可得性和公平性等关键问题。论文不主张推行区域碳定价,但强调应选择对法律和经济挑战最小的方案。
参考文献
- Faber et al. (2009)
- Kågeson (2011)
- Kollamthodi et al. (2013)
- Heine et al. (2017)
- Heine and Gäde (2018)
- Scott (2014)
- Advocate General Kokott (Case C-366/10)
- CJEU (Case C-366/10)
- WTO Appellate Body (Shrimp Case)
- UNCLOS Articles 25(2), 211(3), and 218(1)
表格概览
| 类型 | 船舶措施 | 货物措施 |
|---|---|---|
| 一、第一/最后一段船舶措施 | 适用于首段或末段排放 | 不适用 |
| 二、基于时间的措施 | 适用于特定时间段内的船舶活动 | 不适用 |
| 三、全航程货物措施 | 不适用 | 覆盖全航程排放 |
本论文为世界银行政策研究工作论文系列之一,旨在促进发展议题的政策讨论,并为区域碳定价政策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建议。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